经党员和群众推荐、团组织推优,支部委员会(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)研究决定,报分党委(党工委)备案,拟确定(或认定)罗丽娅等20名同志为发展对象,特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。
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,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工作学习、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,通过来电、来函或直接向本分党委(党总支、党工委)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反映的情况,要有事实依据。
公示时间: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7日(7天)。
公示期间电话:0716-8066611
电子邮箱:2876628629@qq.com
中共yl34511线路中心委员会(总支部、工委)(盖章)
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yl34511线路中心委员会(盖章)